当前位置:首页 > 纠纷调解 > 典型案例 >  正文

中价协对陕西某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结算争议进行评审

2021/07/14

  近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对陕西某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结算争议进行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为申请人解决结算争议提供了技术支持。

  该项目为天然气输气管道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在中标文件中写明“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调”、“在合同价的基础上优惠”等事项,发承包双方依据中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总价约1.29亿元,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施工费、临时用地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甲控物资费用、乙控物资费用等项的合同款额。项目2013年开工建设后,因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甲乙双方多次签订补充协议,2018年通过竣工验收。项目结算经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初审后提交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第三方审计单位认为合同外项目应同比例适用下浮后的预算价,合同双方由此对结算原则、预算价下调及中标优惠的性质、结算价款的确定方法等发生争议,经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施工单位申请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对本案的结算争议事项进行技术评审。

  中价协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评审)规则,受理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调解委员会抽选了3名具有丰富的仲裁、评审经验的调解员作为本案专家。本案案情复杂,争议事项的有关合同约定不直接、理论性强,调解委员会为此组织召开评审前会议,专家在认真查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审核报告等申请资料的基础上,对总价下浮与单价下浮的实质和形式、投标价格下调与合同价格优惠的性质异同、可适用下浮率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结合项目资料初步确定评审方案。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评审会议采用线上方式,首先由申请人向评审专家介绍了案情、争议事项和事实理由,接着专家询问了申请人投标价格的形成及依据、合同价格的执行及补充协议、结算初审有关情况,最后专家组经充分讨论后达成了一致意见。评审意见从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本案情况等方面对结算争议事项进行分析论证,有理有据地提出评审意见。为了帮助申请人有效化解矛盾,专家组还结合涉案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向申请人提供了可参考的结算价款调整处理建议,受到申请人的高度好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要求,需要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新格局。中价协调解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模式,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评审)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评审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意见,推进行业自治,促进社会和谐。